1河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河北省卫生厅00 八年七月1、依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河北省《产前诊断技术2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及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基本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2、本标准满分为 200 分。关键指标采用一票否决。若有一项指标被定为“一票否决”则为不合格,不予审批。3、没有一票否决,得分>150 分为合格。4、没有一票否决,得分>130 分为基本合格。5、没有一票否决,得分<130 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如果要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须经 6 个月整改后重新提出申请并进行现场审查。6、每项扣分扣完为止,不扣负分。3河北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评审标准(试行)——资质审查(30 分)项目标准分值评审要点评审方法扣分标准扣分实际得分资质审查1、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必须在医疗保健机构进行。41、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定校验;3、医疗机构执业地点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不符合要点任何一条一票否决。2、设有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相适应的科室。41、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科、病理科,并取得相关科目的执业许可;2、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设有遗传咨询、影像诊断(超声)、生化免疫和细胞遗传、分子遗传、宣教等科室。1、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批准开展相关科目;2、查看相关文件,了解相关科室和部门设置情况。有条件的要开展分子遗传,其他不符合要点任何一条一票否决。3、配备有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41、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至少配备2 名副咼以上职称的从事遗传咨询的临床医师;2 名副咼以上职称的妇产科医师;1 名副咼以上职称的儿科医师;2 名超声诊断临床医师,其中 1 名具有副咼以上职称;2 名细胞遗传人员,其中 1 名副高以上职称;2 名分子实验技术人员,其中 1 名副咼以上职称,1 名副咼职称生化免疫技术人员;2、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必须符合卫生部/省《从事产前诊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3、所有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省卫生厅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4、从事产前诊断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河北省卫生厅颁发的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