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职责一、统计负责人工作职责1
负责领导、监督企业统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履行《统计法》规定的领导职责;2
制定和实施本企业的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计划,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3
监督本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向政府统计机构按时报送统计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4
监督统计工作人员管理本企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5
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6
在统计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指导
二、统计员工作职责1
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熟悉并掌握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2
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3
使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数据、上报统计资料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4
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并—1—做到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5
岗位变动时,应当做好统计业务和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及时上报统计机构备案
三、其他部门兼职统计员工作职责1
按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的数据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应原始资料、统计数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二种方式报企业统计员,纸质版上需签署统计人员名字;2
按统计工作要求,及时提供其他相应统计台账每月明细数据;3
提供统计数据、报表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应完整的原始资料;4
根据统计分析需要,及时提供各周期数据差异的原因分析情况;5
配合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顺利完成其所在部门职能相关的统计数据提供、统计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
—2—企业统计人员评价和考核办法一、企业实行统计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对各职能部门迟报统计信息、修改报送统计信息的次数以及统计信息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企业定期对统计信息工作实行评价考核,考核涉及内容如下:(一)对企业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