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计人员工作职责一、统计负责人工作职责1.负责领导、监督企业统计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履行《统计法》规定的领导职责;2.制定和实施本企业的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计划,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完成;3.监督本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向政府统计机构按时报送统计资料,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负责;4.监督统计工作人员管理本企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资料;5.组织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6.在统计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机构的指导。二、统计员工作职责1.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熟悉并掌握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中的各项规定;2.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提供单位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任务;3.使用计算机处理统计数据、上报统计资料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4.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工作制度,并—1—做到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5.岗位变动时,应当做好统计业务和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及时上报统计机构备案。三、其他部门兼职统计员工作职责1.按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的数据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应原始资料、统计数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二种方式报企业统计员,纸质版上需签署统计人员名字;2.按统计工作要求,及时提供其他相应统计台账每月明细数据;3.提供统计数据、报表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应完整的原始资料;4.根据统计分析需要,及时提供各周期数据差异的原因分析情况;5.配合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员顺利完成其所在部门职能相关的统计数据提供、统计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2—企业统计人员评价和考核办法一、企业实行统计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对各职能部门迟报统计信息、修改报送统计信息的次数以及统计信息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通报。二、企业定期对统计信息工作实行评价考核,考核涉及内容如下:(一)对企业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的执行力度;(二)统计报表编制、统计信息调查的工作情况;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三、各统计责任部门和统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提供统计资料,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上报的统计报表应准确、及时,不得错报、迟报和拒报,发现有违返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一)若因个别部门迟报影响统计报送整体工作,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由迟报部门承担责任。(二)若因个别部门发生错报,因错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由错报部门承担责任,并负责纠错、补报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