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厅全年目标考核意见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完成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就做好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种类划分考核包括年终考核和监督评议两部分
实行分类考核
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内容的不同,分为医疗机构和防保机构两类进行考核
医疗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皮肤病防治站、呼吸病防治所、精神病防治院、康复中心、妇幼保健院以及29个镇(街道)卫生院(含第二、三、四、五人民医院);防保机构包括: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医疗管理中心、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
根据考核内容、时间、形式的不同,分为日常督查、年终考核和监督评议
二、考核内容确定(一)设置与确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卫生局卫生工作部署,确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分为卫生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和招商引资三部分:1、卫生业务工作包括
医院质量管理(包括落实医疗制度、医疗安全、病历书写管理质量、医疗技术临床管理、临床药事管理、护理工作、医院感染管理、药品零差率)、卫生事业发展(包括业务收入增长量、资产负债率、非生产性开支比例、财务管理及统计工作、节能减排)、公共卫生管理(包括妇幼保健及产科建设、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行政管理包括
争先创优、院务公开、信访稳定、政令畅通、平安创建
3、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单独一项考核内容,不计分
完成任务指标的单位将被单独奖励
(二)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主要是根据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对相关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必要调整
由局考核办提第1页共3页出工作目标调整建议,经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三、日常督查方法日常督查由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卫生局各职能科室以及承担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合作医疗管理、妇幼保健等职能的单位,对各项工作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督查,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