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局文明单位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创建文明单位的有关要求,扎实搞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坚持“四个文明”一起抓,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20*年得到巩固和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委员会成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冯洪波同志任组长,委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文明单位创建督促落实工作
要进一步落实现责任,主要领导冯洪波同志对该项工作负总则,为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和其分管处室的责任人为具体执行人,形成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亲自抓,各级负责人具体抓,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保证该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抓好学习教育,使人人成为学习型人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战略思想,努力做到用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广大干部职工的头脑,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要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把学习党的重大战略思想作为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要不断掀起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潮
领导班子要在学习中起到表率作用,做好政治学习辅导工作
要不断健全学习制度,保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日,除非有重大工作外,一般不得占用,如占用另外增加学习时间
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鼓励自学
领导班子对学习及重大活动要有计划、安排和时间要求,做到“五有四保证”(有制度,有安排,有档案,有笔记和体会文章,有检查考核、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要抓好各类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上级下达的政治学习任务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要不断改进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