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考试与管理制度 TSG Z6002-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焊工考试的申请、施考、评判、发证、建档、管理都应符合《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要求
第二条:焊工参加考试应写出书面申请,由考试委员会审查焊工资格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第三条:焊工参加考试,应按考试委员会制定的考试计划逐项进行,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第四条:焊接考试委员会只进行与本委员会资质规定相符的项目施考,不允许超范围组织焊工考试
第五条:焊工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考试内容应当与焊工所申请的项目范围相适应
基本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答题方法,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采用施焊试件并且进行检验评定的方法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按焊接方法的机动化程度,将焊工分为手工焊焊工、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
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合称焊机操作工
第二章:焊工考试程序 第七条 焊工考试程序,包括考试报名、申请资料审查、考试、考试成绩评定与通知
第八条 报名参加焊工考试的焊工,应当向考试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1 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三)、正面近期 1 寸免冠照片 2 张; (四)、初中以上(含初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同等学历证明 1 份; (五)、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机构签署意见,并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
第九条 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第十条 考试机构在考试 30 日前公布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