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热工制度规定: 1 、全炉延长结焦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原 结 焦 时 间 每昼夜允许最大变动量 2 4 小时以上 4 小时 2 0 —2 4 小时 2 小时 2 0 小时以下 1 小时 2 、全炉缩短结焦时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原 结 焦 时 间 每昼夜允许最大变动量 2 4 小时以上 3 小时 2 0 —2 4 小时 2 小时 1 6 —2 0 小时 1 小时 1 6 小时以下 0
5 小时 3 、编排推焦计划时,最短结焦时间不得短于周转时间1 5 分钟,烧空炉时,不得短于周转时间2 5 分钟
4 、每昼夜允许最大升温速度不得超过 6 0℃,当焦侧温度在 1360℃以上时,不得超过 20℃
5、立火道温度在交换后 20秒时,不得超过 1450℃,不得低于 1100℃
6、硅砖蓄热室顶部温度不得超过 1320℃
7、小烟道温度不得超过 450℃,不得低于 250℃,分烟道温度不得超过 400℃
8、焦饼中心温度保持在 950~1050℃
9、集气管温度应保持在 80~100℃
10、炉顶空间温度要低于 850℃
11、焦炉煤气加热时,煤气预热后温度为 40~50℃
12、发生炉煤气加热时,煤气温度不得高于 35℃
13、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时应大于 5Pa
14、集气管压力以吸气管下方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大于 5Pa来决定、保持
15、加热煤气总管压力不得低于 450Pa
16、看火眼压力不得低于 5Pa
17、机、焦侧烟道走廊,地下室空气中 CO含量不得超过 30mg/m3
18、用焦炉气加热时,相当耗热量不得超过 2460~2700KJ/Kg装炉煤,用发生炉煤气加热时,相当耗热量不得超过 2633
4~2900KJ/Kg装炉煤
19、炉体伸长量每年不应超过 0
20、空气过剩系数保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