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1
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要以防为主,要建立各级防火安全检查组织
各级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各级领导要把安全检查工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安全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定时间、定人员,绝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消弱和冲击安全检查执行力度
公 司对下属各部门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确定定期检查时间,每月不少于两次
重大节日前、国家或省市安全周、安全日以各单位自检为主,公司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对各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及复查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安全检查制度中明确专项安全检查,定项目、定时间、定负责部门,如每年夏季防火检查,每年 月份进行防冻安全检查等
各部门必须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岗位巡回检查、交接班检查、设备运行前安全检查、按时对用户设施的安全检查、燃气管道巡线检查等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由各部门兼职安全员填写“隐患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部进行处理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三定”的原则处理解决(三定:定隐患项目和消除方案;定消除隐患完成时间;定隐患消除负责人)
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或限于本单位条件和权限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并逐级上报处理,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问题的解决而发生事故,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及时堵塞漏洞,提高防范控制能力,对公司有关部门查出的不安全隐患,需补查部门整改结果
对重大火灾隐患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必须实行临时安全措施,并向上级领导和技术安全部写出报告,做出“三定”整改方案
对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和下达的火险隐患通知书应仔细对待及时整改,按时函复
对有关部门下达的隐患通知,未能仔细对待整改的,根据情节根据《职工奖惩条例》给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