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 探水工操作规程 一、工作准备 1、按工作安排提前维修,检查探放水的设备和工具,发现异常时,及时处理。 2、学习领会安全技术措施,了解施工地点的地质、水文和采、掘、机、通、运情况,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术要求(方位、倾角、孔径、深度、数量)。 3、由矿长召开有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技术科长、生产科长等参加的探放水专业人员会议,落实责任和施工时间,根据施工需要联系通风、机电部门配合。 4、将所有设备、器材安全运抵现场,准备工作。 二、操作 1、检查作业工作面的支护是否完整、围岩是否稳定,通风是否良好,瓦检员是否到位。 2、在工作面标出预定的探放水孔位置,用手镐啄出不少于 5 厘米深的孔洞,在巷道内用杆、线等从孔口起标出探眼的方位。 3、严格按照所用钻机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慢速开孔,并注意方位角、倾角要符合设计要求。钻进过程中,做到平稳推进、正常排粉、保证方位,每次加接钻杆前,要排完孔内岩粉。 4、钻进中发现有透水预兆时, 应放慢速度观察推进;若来水增大,应停止推进, 在探放水现场指挥的指导下, 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对已经来水的孔继续钻进。但恢复钻进前, 要检查工作面的设备设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满足要求。否则,不得恢复钻进。 5、经允许对已经来水的探眼继续钻进时,速度要尽量放慢,并注意来水变化情况,若钻杆已经穿入老空,应停止钻进,但不能取出钻杆,应立即在孔口位置加入木楔,增大钻杆在孔中的摩擦力。此时,若来水压力不大,可取下钻机,撤出人员、设备、器材,观察来水变化情况;若来水压力很大,应立即撤出人员。 6、已经钻穿老空,并有出水的作业工作面,应停止探水作业,立即报告领导,除水势平稳和排水设备确有富余能力的情况下,允许其它区域从事正常采掘活动,否则,应暂时停止受探水点影响区域的采掘活动,保证矿井通风和排水正常进行。 7、在确认积水已排尽(最低孔位距底不大于 0 .5 米)及现场支护完整, 通风良好的情况下, 才能制定最后掘穿老空的方案。若穿水工作面不再前进, 则应后退 1 0 米,将该工作面打上栏栅,设置警示牌。 8、正常钻进达到设计深度, 而未见来水的钻孔, 应在排尽煤、岩粉后停止钻进,把实际方位、倾角和终孔深度准确记录并及时上报。 9、在正常钻进过程中,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钻进情况和异常情况,应向接班负责人交待清楚。 10、探放水工完成后,要把设备、器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