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检查 项目 检查小项及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评分办法 一 技 术 管 理 1、检查跟班汇报制度 2、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验收、交接、记录、签字)。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矿长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3)作业规程中对支护设计应根据矿压顶底板类型及本矿开采技术条件进行选择。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道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账,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各项全面检查,地面查作业规程和有关资料,并与井下对照检查 该项共10 分。 1 小项 1 分; 2 小项 2 分; 3 小项 1 分; 4 小项 4 分; 5 小项 2 分; 二 顶 板 管 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50m m /m 。 2、护顶严密、支护材质、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3、梁端冒高<250mm,梁头抓帮。 1 小项沿工作面均匀选 5 点和在各点间任选 5 点,,共10 点,测量放顶处与煤墙处顶底板差计算合格率,三点不合格该小项为零分; 3 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 0.5分,四处不合格不得分;3 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 0.5 分,四处不合格不得分。 该大项共10 分 1 小项 2 分,2、3 小项各4 分 2 三 采 面 支 护 1、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Φ 80mm≥60kN,Φ 100mm≥90kN;金属摩擦支护不低于50kN,金属摩擦支柱必须使用5吨液压升柱器,并必须使用测压器(放顶煤和三软煤层工作面由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自定)。 2、金属支护、顶梁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顶梁和支护必须配套使用。 3、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不超过±100mm,排距不超过±100mm,支柱迎山合理。 4、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鞋。 5、采面控顶高度(采高)符合作用规程规定,偏差≤±200mm。 1、3小项沿工作面均匀选 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 5点,共 10点,每点 3根柱计算合格率,合格率低于70﹪,该项为零分。2、4、5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 该大项共 10分各小项分别为 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