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依法行政决定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XX〕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20XX〕59号),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县政府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
要适时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集中培训
要健全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拟提拔的领导干部需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大对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测查力度
县人事局要把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纳入公务员理论培训的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安排1次公务员集中学法知识培训
县政府法制办对持证执法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凡新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须参加由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
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的考核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政府法制办要分解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操作规则和考核标准,抓好考核工作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基础性、第1页共8页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