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韩矿司发[2010]××号附件× 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制度 制度名称:煤矿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SM/HC- QZ(J)- 0001(第一版) ××××-×× -××发布 - 1 -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地面防治水
4 第三章 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6 第四章 防治水工程
10 第五章 小煤窑、采空区防治水管理
12 第六章 雨季三防
13 第七章 水害应急预案
3 第八章 附 则
4 - 2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 8 号)等有关标准、规定是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强制性规定,必须在煤矿防治水工作中严格执行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是本企业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企业矿井防治水全面工作;总工程师是本企业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地质测量部是本企业水害防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防治水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
各煤矿矿井必须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并具备地质类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地质与水文地质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条 矿井防治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防治措施(即合理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