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纳雍县学校“爱心午餐”食品 安全工作保障方案 为确保我县农村中小学生“爱心午餐”食品安全,预防我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学校集体餐饮水平及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从提高我县农村中小学“爱心午餐”经营者和管理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入手,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落实“爱心午餐”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细化到人,确保我县“爱心午餐”食品安全,最大力度保障学校餐桌安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生“爱心午餐”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爱心午餐”每一个环节的食品安全,保障我县中小学生能吃上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爱心午餐”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我县农村中小学“爱心午餐”的营养 2 和食品安全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黄琚担任办公室主任,食品药品稽查局何登胜具体办公。 (二)落实责任制。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抓好辖区内 “爱心午餐”实施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实施“爱心午餐”的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业务指导、食品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 3.实施“爱心午餐”的学校食堂、餐饮配送企业、定点托餐点要建立由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爱心午餐”食品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爱心午餐”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购进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储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内部培训、设施设备保洁、环境卫生要求等八项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 四、具体要求 (一)“爱心午餐”提供者要求。开展“爱心午餐”的学校食堂、餐饮配送企业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