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调研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在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渐退出后,旨在为解决占全国近2/3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设计的新型制度,这一制度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加,并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方筹资,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模式,是惠及几亿农民的民心工程
为了了解xx市农村合作医疗落实情况,国家统计局马鞍山调查队近日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一、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情况1、启动早,参保率高
马鞍山推行城乡一体化后,已将市郊乡镇农民全部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范围,表明市郊农民已不需要参加“新农合”了
下辖xx县是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批试点县市,自2004年12月初开始率先实施这项制度,2005年实施的第一年参合率达到83
77%,以后每年较大幅度递增,2008年参合率已达到98
3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处于全省前列
20XX年xx县目标任务是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年应筹集资金5372
18万元,参合人数为537218人,参合率达99
6%,乡村覆盖率100%;坚持以户为单位参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方便参合农民报销补偿
截至目前xx县已经完成了20XX年筹资工作,已到位资金达4762
2、体民情,农民欢迎
xx县新农合制度落实管理部门严格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新农合报销政策,对新农合参保人员进行医疗补贴,住院保底补偿比例为40%,凡实际补偿比低于40%的一律按40%进行补偿(意外伤害除外),住院补偿比例(名义补偿比)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7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60%,市级协议医院55%,县外医疗机构50%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20%、一体化村卫生室就诊按30%的比例补偿,参合农民实行门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