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装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工装定制、发放、收回、更换、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工装由公司通过竟谈方式确定的正规厂家生产制作,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定制。 第四条 行政部负责每季度对各部门服装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形成报告,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二)着装要求 第五条 除高层管理人员外,公司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工装,佩戴公司统一发放工作牌。 第六条 工装分夏装和冬装两种,其穿用时间分别为: 夏装:5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冬装:10 月1 日至4 月30 日。 第七条 着工装时,应搭配与工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第八条 工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 扣 、错 扣 、脱 线 现象。 第九条 男员工着装要求: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着西装时,须着衬衣,打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第十条 女员工着装要求: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装配置标准、折旧、增配 第十一条 员工进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转正后,发放工装。 第十二条 公司本部员工、项目经理、主管、客服人员工装配置标准: 1、夏装:男职员白色衬衣两件、深蓝色西裤两条,蓝色领带两条; 女职员白色短袖衬衣两件、深蓝色裙子两条。 2、冬装:男职员深蓝色西服两套,白色衬衣两件,蓝色领带两条; 女职员深蓝色西服两套,白色衬衣两件,丝巾两条; 第十三条 秩序维护人员工装配置标准:夏装两套、领带两条;秋装两套、领带两条;防寒服一件;武装带一根;秋装帽子一顶。 秩序部军大衣按岗位配置,每个岗位配置军大衣一件。 第十四条 设备 维护部人员工装配置标准:夏装两套、冬装两套。 第十五条 实习及试用人员应穿着与公司工装相似或相近款式、颜色的服装,自行购置。 第十六条 除秩序部防寒服及军大衣折旧期为三年外,其余工装折旧期均为两年。 第十七条 第一次配备工装为每人两套,到期后如工装的款式、颜色等无改变,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配数量,但必须保证上班时间着工装。 员工工装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