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运输承运合同 发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 通行费用、车 辆维 修 保 养 费用、过磅 费、过( 省 ) 境 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 围 :大 理 市 范 围 内
二、补 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 辆 作 为运输工 具
2、乙方的运输工 具 为: 号 汽 车 ,车 架号 ,发动 机 号
3、乙方车 辆 必须车 况 完好 、证 照 齐 全 、购 有货物运输险 和第三者 50 万 以上 保 险 、审 验 合格 、安全 适用、符 合行驶 和货运的国家 强 制性 标 准
三、货车 采 用班 车 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 规定时效配 送
货车 按 照 甲方制定的《承运车 辆 管 理 及 运营标 准 》规范 运作
第四 条 承运经营保 证 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 证 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 向甲方一次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