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11 月 15 日 ,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专 题 讨 论 了 脱 贫 攻 坚 、教育脱贫 、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 务 会 议 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 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 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 “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 2013 年 6 月14 日 , 国 务 院 召开常 务 会 议 , 研究了 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 同年 9 月 10 日 , 国 务 院 下发了 《国 务 院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 发〔2013〕37号), 文件制定了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 加快 重点行业脱 硫 脱 硝 除 尘 改 造
整治城 市 扬 尘
提 升 燃油 品 质 , 限 期 淘 汰 黄标 车
二 是严 控 高 耗 能 、高 污染行业 新 增 产 能 , 提 前 一年完 成钢 铁 、水泥 、电 解 铝 、平 板 玻 璃 等重点行业 “十二 五 ”落 后产 能 淘 汰 任 务
三是大力 推 行清 洁 生产 ,重点行业 主 要 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 年底 下降30%以上
大力 发展 公 共 交 通
四 是加快 调 整能 源 结 构 , 加大天 然 气、煤制甲 烷 等清 洁 能 源供 应
五 是 强 化 节 能 环 保 指 标 约 束 , 对 未 通 过 能 评 、环 评 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不得提供土地, 不得提供贷款支持, 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 推行激励与约 束 并举的节 能 减排新机制,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 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 国际合作, 大力培育环 保 、新能 源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