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宜居城市建设调研报告一、宜居城市的内涵和评价标准“宜居城市”是指适宜于人类居住和生活的城市,是所有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一个城市是否宜居,不仅要看城市发展的经济指标,更重要的是看城市是否能够满足居民在不同层次上对居住和生活环境的要求
因此,“宜居城市”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具有层次性,较低层次的建设目标是满足居民对城市的最基本要求,如安全性、健康性、生活方便性和出行便利性等,较高层次的建设目标则是满足居民对城市的更高要求,如人文和自然环境的舒适性、个人的发展机会等
目前,建设宜居城市已成为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已被我国众多城市列为发展目标
建设宜居城市,对于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改善人居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20*年5月,建设部科技司通过了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编写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为我国宜居城市的建设、管理提供了一个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
通过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和公共安全度六大指标体系和四项综合评价否定条件,对城市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计算“宜居指数”
《标准》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三类
宜居指数在80分以上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即可确认为“宜居城市”
该标准对我市建设宜居城市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我市宜居城市建设取得的成就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更加开放、富裕、文明、美丽的“大*,新*”的总体目标,把“打造滨水生态环境优越的宜居城市”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城市特色,挖掘城市潜力,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吸引力和影响力,宜居城市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一)“一创六建”活动成效显著
近几年,我市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