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对突发事件立法的调研报告根据市委书记张成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怀忠民对《北京信息》第54期关于“北京拟在奥运前出台突发事件应对法规”的批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了对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地方立法的专项调研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应急办、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我市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当前制定相应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探讨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工作情况1、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了部门的职责为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切实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我市于xx年2月正式组建了市政府应急办
编制17人,现有人员10人
各区市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兼职人员
市应急办作为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负责协助分管领导指挥和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各相关预案的责任部门开展工作
2、制定了相对完备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自xx年7月以来,全市已编制完成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25项专项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污染、涉外安全、危险品处置等诸多方面和领域,基本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职责和任务
各区市县也都从实际出发,制定了应急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我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3、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培训力度xx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于xx年11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于xx年1月下发了《关于全面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我市应急办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多次组织培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
市应急办坚持每月一次例会制度,加强与各专项指第1页共2页挥部及区市县应急指挥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4、及时有效地处置了各类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