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环境影响评价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 受 托方: 签 订 日 期 : 2010年 月 日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签订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 《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4)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编制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此项目合格的审批意见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工作与责任 : (1)从甲方提供完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需资料,到乙方拿到 环境保护局 下达的此项目合格审批意见为止
2 (2)对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质量负责,其评价深度应符合 环保局的最终要求
(3)从甲方提供完整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需资料开始,25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成果及合格审批意见
(4)乙方负责对所提交的环评报告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时间已包含在以上的提交期限内
(5)负责协助甲方办理报件审批过程中涉及环评的相关事宜
(6)对甲方要求保密的资料负责保密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经费
(2)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
(3)按照乙方所提供编制环境影响报告所必须的资料清单,提供详实的相关资料,并出具书面双方签收完整资料清单收条,开始计算工作日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大写: 元整)
本项目包括环境影响报告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