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头 市 鸿 雅 源 酒 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 、环境卫 生 管 理 制 度 1、坚持每天清扫水 房卫 生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 箱周围卫 生 ~保持水 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 设施周围有 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水 房及水 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水 房及水 箱间内严禁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水 房及水 箱间
二、供管 水 人员上岗制 度 1、必须持有《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2、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体检时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1、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3、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5、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6、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7、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8、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 30 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9、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