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间禁烟标语【篇一:禁烟通知】为推进我队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提高公共场所环境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就禁烟事宜通知如下:一、单位办公室、走道及规定的禁烟区域内严禁吸烟;二、吸烟区规定:所有人员如需吸烟,一律在洗手间、楼梯口,在吸烟区吸烟不准乱扔烟头;三、如有接待外来人员,给予禁烟提醒,对于吸烟的外来人员安排专门的会议室接待;四、所有人员有权力和义务要求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并应向部门负责人举报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五、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单位营造安全、文明的办公环境
为推进我市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提高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环境质量,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测评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提高全民健康质量为目的,以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控制吸烟为手段,逐步开展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活动,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
二、基本原则“”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全民参与、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三、控烟标准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2、福建省级文明城市考察标准: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3、福建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市人大或政府颁布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并执法;城市建成区和大众媒介均没有烟草广告;积极开展无烟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