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遏制方案 肃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肃州区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 XX 县区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酒安字 "2017"1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肃州区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肃州区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XX 县区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建立完善非煤矿山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全区非煤矿山即露天采石采砂场(以下下简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以班组为单元建立运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全区非煤矿山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区安监局成立全区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爱德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马文明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睿区安监局执法大队科员 区非煤矿山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开展全区非煤矿山即露天采石采砂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国土、环保、水务和有关乡镇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执法大队。 四、工作重点 (一)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 1.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未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无安全设施设计或未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2.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3.达不到当地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