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维度监测指标参考标准课程与教学1教师教育课程学分⑴必修课 244 学分(二年制专科240 学分、五年制专科 250 学分)总学分 264 学分(二年制专科260 学分,五年制专科 272 学分)2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10%3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220%合作与实践4教育实践时间[2]218 周维度监测指标参考标准5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比例⑶⑷<20:1师资队伍6生师比[5]<18:17专任教师占本专业教师比例⑹260%8具有咼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⑻2 学校平均水平9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9]260%(专科 230%)10幼儿园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10]220%支持条件11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1][12][13]213%12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2 学校平均水平13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14]2 学校平均水平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15]230 册每 6 个实习生配备教师教学参考书 21 套15保育实践、实验教学、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能训练(舞蹈、美术、钢琴等)等教学设施有精品可编辑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一、培养目标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 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二、毕业要求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