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提高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案例 1-2015 年 3 月,某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腰肌劳损,从此开始断断续续请病假,一直请到 2015 年 8 月
期间,该名员工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进行维权,包括向环保部门举报公司偷排污水,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反映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等,但都没什么效果
2015 年 4 月,该名员工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其腰肌劳损作出经济赔偿、确认公司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工伤并要求赔偿、要求按 2012 年考核不合格的结论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共 4 项诉求
2015 年 9 月,公司以该名员工长期迟到、旷工、消极怠工、串岗离岗,且经多次教育批评和谈话、警告,仍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该名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2015 年 11 月,该名员工又第二次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补缴 2007 年至 2011 年四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等共 6 项诉求
案例 1 包含的问题:1、不能胜任工作,能否消极上班、迟到早退
2、员工考核不合格后,某公司没有作出解聘通知,是否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
3、某公司以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第 1 页 共 13 页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是否合法
4、某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案例 2-2008 年 7 月,某员工入职某公司担任公司下属门店的核算员,2014 年 12 月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该公司撤销了门店核算员的岗位,将该名员工调整至另一门店担任营业员,并相应调整了工资计算方式和工资标准
由于营业员是两班倒,工作时间转变了,而且新的门店上班路途更远,该名员工没有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