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一、历史用地的定义历史国有土地是指原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军队在 1987 年前已经使用,但未办理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全,且一直沿用的土地
二、工作流程申请人向市房地产测绘院提出办理地籍调查公告的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出具《公告》给申请人在《广州日报》刊登公告 1 日及现场张贴公告 30 日不符合登记条件有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申请人向市房地产测绘院申请地籍调查产权地籍管理处对地籍调查进行审核产权地籍管理处出具《关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的函》,若申请人涉及名称变更的,还需出具《关于办理税费证明的函》申请人备齐资料向我局申请历史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退案产权地籍管理处对案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批市交易登记中心缮证市档案馆归档三、收件编号(一)地籍调查:地籍+(年份)+测绘编号,如地籍(2011)111602085 号
(二)历史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年份)+国用+013+XXX 号,如(2011)国用 01300020 号
四、收件资料序号1资料名称条件份数1是否原件原件备注在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索取表格土地登记申请表若用地有特殊情况,需提供报告说明2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原件31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41
提供原件核对
授权委托复印件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加各 1和原件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1
提供原件核对
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警官证、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6土地权属来源文件若土地权属人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批复文件17权属人名称变更文件1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8权属人名称变更征(免)税证明1原件若权属人名称发生变更,需由市国土房管局出具《关于办理税费证明的函》,由申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