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窗口企业审批制项目流程图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发展改革委服务窗口批准项目法人申请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委托有相应申请办理用地预审资质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申请办理环境影响究报告评价审批涉及其他相关行业管理,按规定办理审核意见出具的相关审批文件发展改革委服务窗口批准项目法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编制初步设计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重点项目需通过市规划委员会设计审查)修改设计发展改革委服务窗口批准项目法人审批依据批准的设计,按招标方案招标确定—4—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一、审批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实施)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2004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实施)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国土部门环保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国土部门不予批准二、申报材料:(一)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
符合要求的项目建议书文本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估意见
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项目所在地或行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企业要求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文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