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临政办发〔2010〕218号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泽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省市驻临各单位:《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泽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1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泽县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泽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发〔2010〕10号)和《中共临泽县委、临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泽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0〕21号)精神,设立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泽县物价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的职责1.划入原县物价局职责。2.划入原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除工业和通信业以外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职责。3.划入原县经济委员会承担的应对气候变化职责。(三)划出的职责1.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工2业和信息化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招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包括研究提出全县工业发展战略,拟定工业行业技术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将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职责划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招商局、县中小企业局)。(四)增加的职责1.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下放的,对属于国务院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职责。2.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下放的,对使用国家扩大内需项目资金,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扩大内需项目工作中简化审批工作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5号),申请政府投资的乡镇和村级各类设施项目,按照国家和省上核定的建设规模审批的职责。3.增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下放的,除按规定需报市政府审批外,在省、市级规划和政策指导下分别制定县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职责。(五)加强的职责加强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3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强化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全县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加强能源宏观管理,推动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全县开发区建设发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等职责。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牵头负责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工作。(四)完善价格宏观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