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增任总工程师的请示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要求 1、确定项目机构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 管理项目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确保规划的实施。 3、审查承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可进行 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提出意见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 进度计划及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工程款申请及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 理工作。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 程延期及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 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审核签发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 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审核承包方提交的竣工技 术资料. 14、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