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基本工作程序一、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
申请人将入党申请书直接交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将申请人情况及时向党支部进行汇报,并妥善保管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当组织委员的党内职务调整时,与下一任组织委员办理结交手续,确保所有资料(包括员工入党申请书)完整移交
关键词:入党申请书接收保管移交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的综合观察,听取民意,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上报公司党委阅知备案,同时指定两名党员,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培养,按时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期为一年;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写出一份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和思想认识情况等)交考察培养人;考察期满,经党支部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继续培养
关键词:支部决定报告考察表思想汇报三、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培训
当市粮食局组织部或公司党委组织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时,应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学习,取得培训《结业证》
关键词:培训结业证四、发展预备党员
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党支部研究认为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必须向公司党委写出请示,经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发展程序
程序如下:1、发展预备党员公示(样本一);2、外调介绍信(样本二);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票决,票决大会议程(样本三),票决表(样本四),票决汇总表(样本五);4、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由组织委员发给入党申请人《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入党志愿书》,《登记表》和《志愿书》由入党人本人、党组织指定的2名培养人和党支部三方,按照表格的要求分别进行认真填写
组织委员将票决结果和大会决议填写入被发展人的《入党志愿书》5、预备党员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