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特别提示(1)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定。(2)本持股计划主要内容公司总体股权数量合计为万股。本持股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该激励股权来源于公司原有股东赠予或转让。每位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激励对象(持股员工)享有在本持股计划规定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有偿购买或无偿受赠公司相应股权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在该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日,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万股;预留万股将按照规定程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新进员工及第一期授予激励对象中业绩较突出者。激励对象可行权的公司股权分为%干股及%期权。首次授予日,在完成年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及个人考核合格后即可授予干股(具体额度,根据《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实施办法》确定),于年月日行权;剩余%干股及%期权股权在此后三年中按比例逐年行权。自行权之日起行权等待期不少于年,行权等待期内不得行权。行权等待期满之后的年中,若满足行权条件时,按照::比例逐年获得其余股权的行权权利,即每年可获得可行权股权数量为剩余%干股及%期权股权的%、%及%。(3)本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激励对象的资金筹集提供任何形式的资金资助或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持股计划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本持股计划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为合格或以上;股权激励实施方案经董事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对股权激励实施方案以绝对多数(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第一条 释义1.1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股计划中为如下释义:/公司/本公司/:指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指《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公司:指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未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2 期权:指授予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相应数量股权的权利。1.3 干股:指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满足本持股计划规定的股权授予条件时,无偿赠予其相应数量的股权。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激励对象/持股员工:指被选择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当满足本持股计划股权授予条件时,他们可根据本持股计划获得相应数量的公司股权。1.4 董事会:指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