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公司办公设备管理,降低办公设备的采购及维护成本,推行员工自带办公电脑,并决定对其给予一定补贴,经公司批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等因工作需要使用笔记本电脑办公的全体员工。三、补贴标准及要求1、 补贴标准序号1234562、 补贴要求1)享有补贴的笔记本电脑须满足正常工作需求,购买年限不得超过 1 年,且价格不得低于4000 元;2)三年之后补贴年限期满后,如电脑配置相对较低,笔记本电脑配置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且影响正常工作效率的,可重新申请,经行政部确认后,再次自行购置笔记本电脑,根据流程审批,提供发票后公司将根据相应额度标准重新发放补贴;四、申请补贴流程及报销方式职级普通员工主管级经理级副总监总监副总裁及以上补贴金额上限≤5000 元≤6500 元≤7500 元≤8500 元≤10000 元≤12000 元补贴年限≤3 年≤3 年≤3 年≤3 年≤3 年≤3 年每月补贴额度138 元/月180 元/月208 元/月236 元/月278 元/月333 元/月1、 审批流程:申请人申请(附件一: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与企业 IT 共同审核电脑配置)——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审批——员工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附件二)——提供发票——人力资源中心薪酬备案——财务部发放补贴,流程图如下: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企业 IT 审核2、 报销方式:补贴将随工资按月计入员工个人账户。五、管理细则财务部发放补贴人力资源中心备案签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协议》,提供发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审批申请人填写《员工自购/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1、 员工自费购置的笔记本电脑,其使用权归公司所有 (本人使用), 产权归个人所有,公司将不再提供公用办公电脑;2、 员工个人笔记本电脑由个人自行保管与维护,丢失和损坏责任自负。且不能由于个人使用或其他客观原因影响工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日常维护维修及增加配置的费用须由个人承担;3、 在享受补贴期间,员工自购的笔记本电脑如因维修或遗失等原因无法使用,在条件允许下可借用公司的备用电脑临时办公,但累计不得超过15 天,否则不予发放当月补贴;4、 个人若遗失后重新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只可接续剩余未到期享受的补贴部分;遗失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