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1、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2、备案建册党支部和党委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对于入党申请人,党支部要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申请人的理想信念等问题要认真审核,通过审核后建立登记卡,并报主管党委备案
各主管党委要建立《入党申请人员名册》
3、推优团委、党支部、团支部4、党课培训党支部和党委1、各支部对于培养教育有一定时间(一般至少半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做好推优工作计划;2、在党支部、团委的指导下,团支部按照《学院发展党员实施办法》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3、党支部、团委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委组织集中培训,培训严格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实施方案要求
集中培训一般时间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
颁发结业证书
5、征求意见党支部6、公示党支部对于党课结业的入党申请人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按照三三制原则)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拟公示人选,并以统一样式《关于拟确定X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进行张榜公示
7、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和党委8、培养教育党支部1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主管党委审核后无异议的,发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定期培训及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进行培养和教育
9、定期考察党支部及培养联系人10、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和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并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由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应向支部党员大会通报
11、政审党支部12、公示党委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