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一般程序2006年05月09日16:521、符合申请入党条件的群众,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愿向所在工作单位的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这时,该同志就成为“入党申请人”
2、党支部对入党申请人,要派专人找其谈话,有计划地对其进行了解、考察和政审
3、对入党申请人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后,党支部在征求团支部、党小组和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研究,认为该同志确有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和表现,支委会可以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4、支委会要指定2至3名正式党员作为入该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填写该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封面(封面的时间就是支委会把该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第1页和第2页,并与培养联系人谈话,交待任务和要求,建立该同志“入党档案”
5、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教育
一方面,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努力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另一方面,支部委员和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其谈心,了解情况,帮助该同志在政治上、思想上进一步成熟,解决该同志在思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适时安排该同志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和党课教育
6、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流动变化的,支委会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适时作出调整,对个别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不纯、表现欠佳、不具备入党条件的人员,要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7、党支部要有计划地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级以上党委(党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培训情况要填写该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第4页下栏,要注明时间、班名和期数、成绩
入党积极分子要成为党员发展对象,必须要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
8、党支部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培养、考察,时间满一年以上的,党支部在征求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团支部推荐,党小组提名,支委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