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法队伍社会测评方案主题:市政法队伍社会测评方案为建立比较科学、公正的政法队伍建设评估机制,根据省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测评体系
一、组织领导
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各部门共同参与
为了便于社会测评工作的开展,在政法委设立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社会测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在社会测评中,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测评对象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测评方法
(1)测评采取百分制方式
(2)测评每年进行一次,日常测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分值各占50%,年终测评以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结果为准
创造整体性或政工单项经验得到推广的,酌情加分
(3)日常测评的指标来源
问卷测评、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查访等
四、附加分项目
1、综合性先进工作或典型经验被介绍推广的,中央级每次加8分,省级加5分,市级加(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3分
2、队伍建设单项先进工作或典型经验被介绍推广的,中央级每次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1分
3、对违法违纪干警及时严肃查处并有刑事、党纪或政纪结论的,在按规定扣分的同时,每人次加1分
五、测评成果的运用
1、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便于领导掌握了解政法队伍建设的现状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单项表彰
3、公开通报
每年将测评情况与本单位上年的测评情况相比较,对不同项目的得分升降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通报,并第1页共2页认真总结上升项的经验,查找下降方面的原因及教训,针对性地推进政法队伍的建设
六、测评要求
正确评价政法队伍状况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和依据
制订和实施好本测评体系,是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各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测评中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测评工作顺利进行
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高度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