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试行) 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 2 0 张以上,美容治疗床 1 2 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 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 1
0 3 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 0
(三)至少有 6 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 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 1 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 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6 0 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三) 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 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 心电监护仪 自动血压监测仪 电动吸引器 体外除颤器 麻醉机 吸脂机 无影灯 紫外线消毒灯 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器械柜 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手术器械 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 喷砂洁牙器 光固化治疗机 正颌外科器械 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机 技工设备 口腔全景 X 光机 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电凝器 激光机 电子治疗机 皮肤磨削机 离子喷雾器 文眉机 皮肤测试仪 超声波美容治疗机 多功能健胸治疗机 恒温培养箱 电冰箱 洗衣机 消毒柜 检验科需要的配套设备及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