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危害识别及 风险评价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有效开展职业安全危害因素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职业安全危害识别及其风险评价的方法、步骤和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厂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简略语 本办法采用GB/T 28001-2001和Q/SY1002.1-2007标准规定的术语。 3 管理职责 3.1 机关处室管理职责 3.1.1 安全环保质检科是本办法归口管理处室,负责对本办法的制、修订,负责组织本厂范围内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对确定为“重要危险场所”进行监控管理。 3.1.2 动力装备科参与本厂范围内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组织修订完善各项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 3.1.3 开发科参与本厂范围内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组织修订完善各项工艺技术规程。 3.2 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职责 3.2.1 HSE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范围内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对确定的本单位级“重要危险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 3.2.2 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参与本单位范围内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修订完善各项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 程。 3.2.3 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参与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组织修订完善各项工艺技术规程。 3.3 各基层单位负责所在场所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工作,并对本场所的职业安全危害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 4 管理内容 4.1 范围及要求 4.1.1 范围 a)所有的施工作业现场和场所; b)新、改、扩、迁建设项目; c)其它活动。 4.1.2 要求 a)危害识别及其风险评价应考虑以下内容: (1)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3)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4)事故及潜在的危害和影响; (5)以往活动的遗留问题。 4.2 职业安全危害因素的分类 4.2.1 能量载体应至少包括以下几类: a)动能载体:旋转风扇、旋转飞轮、联轴器、传动轴、带传动、链传动、搅拌器、直线往复工具、转盘、砂轮、滚筒、传动齿轮、蜗杆等; b)势能载体:吊起的重物、高处的物体(包括主体结构上的固定安装件)或人等; c)电能载体:配电柜、配电盘、电源插座、变压器、电动工具、静电等; d)强声载体:柴油发电机、泵机组等; e)强光载体:电焊弧光、紫外线等; f)高温载体:火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