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一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内容。适用于普阳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各作业区及班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二、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对本制度负有进行专业管理和督促检查的职责。 2.培训中心:组织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3.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工段级职业卫生培训和班组级职业卫生培训。 4.职业卫生的监管职责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不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三、职业病的管理。 1、职业病:是按 目录 进行管理,一 共 有 115 种 ,加上 在没 有证据否 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 病人的临 床 表 现 之 间 的必 然 联 系 的,在排 除其 他 致 病因素后 ,应 当 诊 断 为职业病。命 名 为职业性 +职业病危害因素名 称 +病。 2、法定职业病和非 法定职业病的鉴 别 四 、职业病防治法的维 权 《职业病防治法》是一 部维 权 法,主 张 谁 造 成 危害、谁 治理、谁负责。劳动者应 有以 下 权 益 :1、知 情 权 2、拒 绝 权 3、要 求 职业卫生知 识培训的权 4、要 求 诊 、疗 、康复 服 务 权 5、索 要 防护用品 权 6、索要本人健康监护档案权 7、要求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权 8、赔偿权 9、参与决策权 10、检举控告权 。 五、职业病的诊断 1、位的资质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人证证书 2、人员资质 a、执业医师资格 b、职业病诊断资格 3、诊断因素 a、职业史 b、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c、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4、诊断原则 三人以上(单数)有职业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并共同签名,经诊断机构审核盖章。 六、职业病的鉴定 1、鉴定制度,职业病实行二级终极鉴定制 2、申请程序 (1)申请,矛盾双方对有资质的技 术 服 务 机构作 出 职业病诊断结论 认 为 有偏 差 的,不 信 服 诊断结论 的,向 争 议 方所 在 地 的卫生行政部门提 出 书面 申请,并提 交 佐 证材 料 。 (2)材 料 移 交 ,争 议 方所 在 地 的卫生行政部门将 提 交 的书面 申请和佐 证材 料 移 交 地 区 卫生行政部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