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张开玟单位名称:玉溪市迎春街 24 号 1 幢 2 单元 5 层 502 室电话:乙方(承包方):玉溪迎来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宇联系人:杨志坤电话:第一条工程概况1、i 工程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县)_迎春街 _ 路 24 号 i幢_2_单元_5_层 502 室。1、2 住房结构:施工面积 76.98 平方米。1、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369695.73 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陆佰玖拾五元柒角三分。其中:材料费:159681 .00 元,管理费:14058 .10 元 ,设计费:9350 元 ,垃圾清运费:255 0.00 元 ,其他费用:210014 .73 元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1、5 工程期限 60 天;开工日期:2017 年 5 月 25 日竣工日期:2017 年 7 月 25 日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2_种方式提供: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2017 年 5月 20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3、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3、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3、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3、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3、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