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纪检监察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纪检监察的实施意见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提高政府投资重点工程的质量和绩效,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XX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XX县区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规,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督促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重点,通过对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察,发现问题,查纠问题,规范工程建设程序,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工程优质高效、造价合理,干部清廉的工作目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依纪的原则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XX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来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有法有纪可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
二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存在问题,要分清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是务求实效的原则
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运作,确保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健康有序推进
四是质量和效益并重原则
对重点工程开展监督检查,既要重视工程质量,又要注重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监察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包括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全部或部分投资限额以上的工程
四、监察重点对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日常监察,突出对各主管部门及所属质监(检测)机构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的情况,特别是行使各项监管职权是否充分、监管举措是否到位、监管工作是否有效等情况,实行重点监察或专项监察
具体为:(一)建设程序1、项目的决策和计划
主要包括项目储第1页共4页备、项目咨询评估、重大项目公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年度建设项目计划编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