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一)恳谈形式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党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等。(三)恳谈内容1.简要通报社区近期主要工作情况;2.收集社情民意;3.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呼声;4.了解辖区单位服务需求;5.征求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各方代表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四)一般程序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2.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3.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社区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二、居民民主议事制度( 议事重在取得一致意见)(一)议事形式一般采取召开议事会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二)参加人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等。根据需要,可邀请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代表参加。(三)议事内容1.讨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2.讨论城乡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3.积极化解辖区内各类不和谐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4.促进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5.加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辖区单位及居民的联系;6.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