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和药物医嘱管理制度一、处方权限规定(一)本院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医务部门备案,医务部审核同意后,发文授予处方权
(二)无处方权的医师不得开具处方和医嘱
(三)医师的电子签名须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不得随意改动,需改动时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四)本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参加医院组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取得放射工作人员上岗证,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合格证的核医学专业住院及以上医师取得放射性药物处方权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药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本院已注册的执业医师参加医院组织的抗菌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师职称晋升后,需要获得高一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
门诊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六)本院已注册的肿瘤治疗相关专业主治及以上执业医师参加医院组织的化疗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化疗药品的处方权
(七)以上特殊药品的开具由医务部负责组织培训、授权,同时药学部备案
二、处方和药物医嘱开具规定(一)患者所有用药必须有处方或药物医嘱,包括放射性药品、自备药品、赠送药品、研究性药品等
(二)医师凭自己的工号和密码进入医生工作站开具处方或药物医嘱,确认后发送至药学部
(三)处方开具 3 天内有效
(四)处方和药物医嘱结构1
处方由前记、正文、后记 3 部分组成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体重、科别、临床诊断、过敏史、开具日期等
处方正文以厂文 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滴速、输液顺序
后记包括医师签名,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药物医嘱中应包括患者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体重、病历号、科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