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两免一补”调研报告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精心打造民心工程xx市政协“两免一补”调研汇报“两免一补”即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免课本费、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两免一补”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对此,xx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两免一补”列为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在年初召开的政协xx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被作为专题纳入了2006年调研计划。市政协组织教育界部分委员4月上旬对我市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调研。一、“两免一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我市的“两免一补”工作开始于2005年。2005年我市春秋两季共发放“两免一补”资金805.9万元,其中:“两免”资金739.2万元,“一补”资金66.7万元,资助贫困生73830人次。2006年春季“两免一补”全市共发放资金412.8万元,其中:“两免”资金372.5万元,“一补”资金40.3万元。资助贫困生37186人(小学25923人,初中11238人,特教25人)。(一)、基本政策国家和省对“两免一补”政策作了如下规定:1、资助对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我市是非国贫县);其他县(市、区)“两免”资助对象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一补”资助对象为“两免”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寄宿生(我市属于此类市区)。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第1页共12页一补”资助政策(2005年秋季文件规定)。2、资助标准(1)、“两免”标准。2005年春季“两免”标准:每生每期小学80元、初中130元、特教95元。2005年秋季和2006年春季分别规定了免费课本、免杂费标准。2005年秋季免费课本(含省定地方课程课本)结算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80元、特教45元。2006年春季在秋季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了5元。免费课本政府采购由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统一征订、统一定价、统一采购、分散支付”的原则进行,由学校向受助学生免费发放。2005年秋季和2006年春季免杂费标准一样。学校对受助学生免收杂费,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其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5元,初中、特教生60元。(2)、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2005年春秋两季和2006年春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没有变化。在“两免”资助范围内,对贫困寄宿生在校住宿期间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天补助1元。对享受“两免一补”资助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收取涉及课本费和杂费的其他任何费用。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可逐步落实,2005年受资助面要达到贫困寄宿生的80%,2006年达到100%。(3)、资金负担。国家课程必设科目课本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省定地方课程课本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免杂费所需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各负担一半;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二)、操作办法1、资助人数的确定下达省财政厅、教育厅分县(市、区)下达“两免”资助学生人数。县(市、区)下达资助学生人数,各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每个乡镇、每所学校确定不同的资助比例,不得平均分配。2、资助对象的确定原则各市县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两免一补”的基本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的界定第2页共12页标准和办法,确定受助对象。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确定一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对象按照学生父母户籍均为农业户口的标准确定;其他县(市、区)“两免”资助对象和所有县(市、区)“一补”资助对象按照扶贫工作确定的贫困标准界定,将以下几种类型优先作为资助对象: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贫困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贫困学生;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