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指导金融业发展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近年来,我市金融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为主体,以典当、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村扶贫资金互助会等地方性融资机构(以下简称“地方性融资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对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但全市金融业发展总体水平不高,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层次需要
为了全面构建我市“大金融”的发展格局,努力提高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现就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丰富金融市场主体,健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1、积极引进和发展各类金融机构
及时掌握全国各类商业银行网络发展规划信息和国家金融改革政策导向,引导各类商业银行来安设立分支机构,重点吸引省内法人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高XX县区、县域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等经济聚集区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支持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努力实现全市金融服务的全覆盖;积极优化信用社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级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鼓励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有机融合,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大力引进和发展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
2、积极推进地方性融资机构的发展
坚持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理念,做大做强已经设立的典当行,商务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更多指标,加强指导,鼓励支持民营资本设立典当行
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规范整顿,做大做强各类担保公司,提高融资担保能力;鼓励支持设立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多元化发展
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在税收优惠、后续资金筹措及金融优惠政策的享受上给予第1页共7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