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011 年 4 月 26 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遵守工作制度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手机要确保 24 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第四条 工作时间着工装、带工牌,个人桌牌一律摆放在办公桌醒目位置
第五条 对上级的电话通知或下级的汇报,要认真做好记录,核对准确,并及时汇报
第六条 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整洁
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物品,下班时要关闭电灯、电脑、空调、门窗等
第七条 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遇有接待任务时,需请示主要领导批准方可
第八条 工作人员平时要注意仪表端庄,衣着整洁
第九条 讲究仪容仪表
男同志不留长须,女同志不浓妆艳抹
第十条 对待来访的群众或外单位工作人员,应起身握手相迎,认真倾听来访者的叙述
言谈应文明、礼貌,态度应热情、谦和、诚恳,语调应平和、音量要适中
对来访者的意见和观点不要轻率表态,应请示领导后再作答复
对能够马上答复或立可办理的事,应当场答复,迅速办理
来访者离去,要起身相送
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有礼貌地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