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村级工会组织建设意见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扩大农民工的入会率,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农民工(到城市务工或者在乡镇企业就业的户籍在农村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市建立健全村(社区)级工会组织,加强村(社区)级工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加强村(社区)级工会组织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会法》、《劳动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城市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学习型、技能型、守法型、创业型、文明型的农民工,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农民工队伍
二、组织原则村(社区)级工会是在党委和镇处工会领导下,依法负责本村工会工作的一级工会组织
其职能是组建工会,发展工会会员,领导本村的工会工作,听取和反映会员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参与本村(社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村(社区)工会组织形式是,企业和农民工较多的村(社区),成立工会联合会;企业和农民工人数较少的村,成立村工会工作委员会
村(社区)工会联合会和工作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席(小组长)1人,主席(小组长)可由招考的大学生村官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在委员中至少有一名农民工代表
三、会员发展和管理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把吸纳农民工入会,作第1页共3页为组建村(社区)工会的工作重点
凡本村(社区)内各行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直接吸收为工会会员,农民工入会后享受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
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出务工时,办理入会手续,由村(社区)工会颁发工会《会员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