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的调研报告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零售药店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尤其是“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了药店的“哨点”监测作用,也对药品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的使命
除了规范药品经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之外,如何更好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如何更好助力疫情防控,对于药品监管人员来说,既是责任也是挑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我区药店及监管现状目前,我区共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447家,其中连锁直营162家,零售单体285家,15个镇街均有分布,大多集中于……;……等偏远乡镇分布数量较少
辖区药店已全部注册使用XX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实现了“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销售端全覆盖
系统数据显示,日均“四类药品”销售数量6000条左右,购药总人数4500人左右
监管端方面,药品科为辖区镇街政府和各市场监管所建立了监管账号,各级监管人员可随时登陆查看系统,筛选异常购药人员并开展排查
二、实践效果某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按照各级疫情防控精神,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筑牢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屏障
一是有力抓实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工作
充分利用“四类药品”新系统,建立各级监管账号,加强信息互通,定期督促药店应登尽登
我区447家药店全部注册使用“XX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截至6月20日,新系统累计报告购药信息128万余条(总计报告信息170万余条)
二是充分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通过异常情况上报处置、购药人员旅居史排查等工作,药店协助做好社区排查工作
今年,药品科在OA系统发出正式排查报告1份,在药店经营群发出相关通知20余次,通报15次
三是有效增强经营者疫情防控意识
局领导带纪检组和药品科督查20余次,发出通报3次
截止6月,累计检查零售药店123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32人次,责令整改15家,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