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号委 托 担 保 合(参考文本)**担保公司印制同委托担保合同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担保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第1页共 12 页鉴于:甲方向(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授信(以下简称“本次借款”),请求乙方为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次借款及担保1
1 本次借款1
1 借款/授信合同名称:,以下简称《主债权合同》;1
2 金额□ 本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最 高 额 授 信 金 额 : 人 民 币万 元 整(¥);1
3 实际借款本金、利率和期限等以《主债权合同》的约定为准
2 本次担保1
1 担保范围:人民币万元额度内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下简称“担保资金”);1
2 担保期间:□ 本次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 担保期间分笔计算,自本次借款项下每笔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实际担保范围及期限以乙方与贷款人就本次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2页共 12 页2
1 甲方的权利:2
1 可以向乙方申请担保并依条件获得担保
2 有权按合同约定借取和使用担保资金
3 有权在提前还款或担保资金未足额发放时依照本合同约定请求乙方退还相应的保费(最高额授信不适用本条款)
2 甲方的义务:2
1 须及时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资料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保证责任
须配合乙方的担保调查、审查和检查
2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详见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信用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