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正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为建设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民政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县县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竞争上岗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职位1个
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副科级)
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民政局机关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人员,现任机关中层正职或任中层副职3年以上、现任事业单位正职或任副职3年以上(20XX年1月30日以前任职)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上岗: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2、受到组织诫免或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期内的
三、方法步骤1、公布方案
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同意后,予以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公开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干部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月30日下午16:00
若报名人数第1页共2页不足拟竞争职位2:1的比例,取消竞争
3、资格审查
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符合条件的参加竞争人员名单
5、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
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召开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竞职演讲大会,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竞职演讲的顺序临时抽签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竞职演讲结束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