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宇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以租代购代销汽车合同书代销汽车合同代销汽车合同书共7页第1页四川宇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以租代购代销汽车合同书甲方:四川宇登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赢发展,全面维护合作双方共同利益之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具备的条件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汽车经营项目)、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前述证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在其提供的前述证照复印件上加盖乙方公司印章
2、乙方应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主动在当地工商局办理资质证照
如果乙方未办理有关手续而违规经营品牌汽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应有完善的汽车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汽车展场、室内展厅),并提供场地内外照片
4、 乙方必须具备互联网办公条件,有一定数量的专业销售人员、稳定的管理团队
5、乙方对于上述条款约定内容一旦发生缺失或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补充备案和完善
否则,甲方可视情况单方终止本合同
二、合作方式、授权区域甲方以代销方式向乙方提供品牌商品汽车(以下简称汽车),由乙方成都市区域进行销售
三、销售任务1、乙方应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汽车年度销售任务,全年汽车销售任务为辆
2、乙方应全面完成甲方下达的汽车月度销售任务,汽车销售任务以每月下达任务数量为准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汽车,在乙方未支付全部汽车价款前,全部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2、甲方有权对甲方所有的汽车进行监管、调拨和进行其他形式处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金¥3000 元/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