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基础知识一、安全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确立的我国安全生产基本法律制度:企业负责——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即“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国家监察——政府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即安全监察、安全审查;行业管理——由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或公司,实施直管、专项监管;社会监督——工会、群众、媒体舆论;中介服务——国家推行安全生产技术中介服务制度
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安全的定义:安:无危(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损伤、损害、损坏、损失)为全
安全(safety),顾名思义.“无危则安,尤缺则全”,即安全意味着没有危险民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的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年 11 月 1 日施行,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明确了安全责任制并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